金南方信披违规实控人收警示函 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

2022-03-11 10:58:02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昨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97号显示,经查,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南方”,837433)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金南方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金南方董事长宋振群、董事会秘书陈碧玉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金南方、宋振群、陈碧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金南方的第一大股东为宋振群,持股数为2796.4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75.99%。

  宋振群为金南方董事、董事长、总经理;陈碧玉为金南方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宋振群与陈碧玉系夫妻,宋振群为公司控股股东,宋振群与陈碧玉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1998年7月23日,公司前身汕头市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成立。2002年6月27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汕头市金南方电器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3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金南方电器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7月14日,广东金南方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名称为“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南方于2016年7月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

  根据金南方披露的公告,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2021年11月1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金南”,交易方式为集和竞价交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挂牌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责令公开说明;

  (四)出具警示函;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振群、陈碧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振群、陈碧玉:

  经查,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南方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截至2021年4月30日,金南方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金南方董事长宋振群、董事会秘书陈碧玉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金南方、宋振群、陈碧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全国股转公司。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1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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