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14:52:02
6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已有5种仿制药品完成奖补前期申报、公示程序,并于近日通过了自治区工信厅、药监局、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审核审批,将获得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1100万元。
此次获得奖补的5种仿制药品中,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奈唑胺、盐酸莫西沙星片、罗红霉素片3种药品为非豁免试验药,且满足其中一个叠加奖励条件,各获得奖补资金300万元;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铝碳酸镁咀嚼片为豁免试验药且同时满足两个叠加奖励条件,获得奖补资金150万元;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片为豁免试验药,获得基础奖励50万元。奖补资金将于近期兑现到位。
仿制药是指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为鼓励广西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仿制药研发,广西出台了《广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办法》,明确对最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奖励。
根据《奖补办法》,对经国家认定符合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原则并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经国家认定需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基础奖励。设置两个叠加奖励条件,一是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二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所关联的原料药为生产企业自主生产的。每满足一个叠加奖励条件,豁免试验药每个品种在基础奖励外增加奖励50万元,非豁免试验药每个品种在基础奖励外增加奖励100万元。根据上述奖励标准,单个品种仿制药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